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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4:21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定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十点半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龙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 董事 5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
菲菱科思: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4:21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运行,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的精神,从实 际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决 策、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事项,进行了检 查与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现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运作情况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
菲菱科思: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4-25 14:21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聘任刘焕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 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焕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 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刘焕明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3508348 传真:0755-86060601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 附件: 刘焕明女士,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融 学专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 年 4 月 ...
菲菱科思:《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4-25 14:2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 |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 | | 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 | 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会议 | | 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 | 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 |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 | |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 | 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 |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 | | 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则以及《深圳市菲菱科 ...
菲菱科思: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14:2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4-016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的资金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的需求,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 司及子公司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综合 ...
菲菱科思: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5 14:2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有效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 ...
菲菱科思: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4:21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菱科思"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菲菱科思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7 号),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340,000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2.00 元/股,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0,480,000. ...
菲菱科思: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04-25 14:21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 ...
菲菱科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2024-04-25 14:18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菲菱科思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菲菱科思 | |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 | 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公司 | |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 |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 |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菲菱科 | | 程》")的相关规定,设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 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 ...
菲菱科思: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4:18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3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4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5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53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4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58 | | 第十二章 | 附则 58 |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系由其前身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原有各投资者即为公司发起人; 公司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97841N)。 公司的英文名称:Shenzhen Phoenix Telecom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一路润恒工业厂区 3#厂房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