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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大科雅(301197)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12-15 10:3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河北工大科雅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科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工大科雅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 向关联人采购 商品和接受劳 | 河北博纳德能源科 | 购买商品 | 市场公允 | 2,000.00 | 1,261.70 | | --- | --- | --- | --- | --- | --- | | | 技有限公司 | | 价格 | | | | 务 | | | | | | | 向关联人提供 | 河北博纳德能源科 | 提供劳务 | 市场公允 | 4 ...
工大科雅: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12-15 09:45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5日晚间,工大科雅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工大科雅:2025年12月30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5日晚间,工大科雅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12月30日14:30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新增部分 治理制度的议案》。 (编辑 任世碧) ...
工大科雅: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不超5220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15 00:02
工大科雅公告称,公司审议通过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采购商品、 租赁等金额不超5220万元。关联方包括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等,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 2025年1 - 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2952.15万元,与预计存在差异,主要因实际发生金额依合同 执行情况确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均认可该关联交易合理必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情形,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
工大科雅(30119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4 23:52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 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
工大科雅(3011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4 23:52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 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同时为会计专业人士的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当审计委员会 ...
工大科雅(30119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4 23:52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 证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 要时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
工大科雅(3011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4 23:52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 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 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股 东会运作程序,保证股东会合法、有序、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 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 ...
工大科雅(3011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4 23:52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会议及工作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 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以及《河北工大 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董事会日常工作。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除职工代表董事外, 其他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
工大科雅(30119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14 23:52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河北工大 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 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