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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shan Asia Aroma (3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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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1 07:40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158,022.75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59,498,170.5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96,688,247.9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62,185,317.85 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 ...
亚香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4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亚香股份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 系统与沟通、内部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等。具体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
亚香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群英)
2024-04-21 07:40
(李群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亦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三、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 ...
亚香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4-04-21 07:40
昆山亚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亚香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 2.5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的 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及 2023 年 5 月 15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
亚香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1 07:40
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控制评价报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 ...
亚香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40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对《昆山亚香 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 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34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 ...
亚香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1 07:40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RSM 容诚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5Z0141号 中国 · 北京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 报告编码:京24EDBC 目 录 | 序号 |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 | | 2 |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 1-6 | t the state 容诚专字[2024]215Z0141号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亚香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亚香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
亚香股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1 07:40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5Z013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仅供亚香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附件: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此页无正文,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215Z0139 号报 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专字[2024]215Z0139 号 (特殊普通合伙)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215Z017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亚香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7:4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 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山 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亚香股份继续使 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 ...
亚香股份: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1 07:40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昆山亚香香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香股份")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下简称"首次授予")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首次授予的有关文件资料 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 本所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已得到公司的保证:即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提供 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 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公司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