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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22 08:53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2 日 9:15 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 6 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号楼 4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 ...
光庭信息: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1-22 08:5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司"或"公司")委托,就贵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 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 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 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
光庭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1:0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的形式主要包 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 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 ...
光庭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6 11:08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8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0日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在公司3号楼4楼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吴珩先生、欧阳业 恒先生、汤湘希先生和王宇宁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敦 尧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
光庭信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26 11: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公司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 2023 年 1-11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预计 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海庭")、电装光庭汽车电子(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装光庭")、武汉光 昱明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昱明晟")、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发生提供研发服务、委托技术开发 ...
光庭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1:0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 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的 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和罢免。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董事履行其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作为董事会的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
光庭信息: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1:0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量,并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 ...
光庭信息: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11:08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 名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 ...
光庭信息: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6 11:08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3-08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庭信息")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并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2,800.00 万元。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3,200.00 万元,2023 年 1-11 月 实际发生额为 8,227.48 万元。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 提请 ...
光庭信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2-26 11: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光庭信息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光庭信息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