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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庭信息(30122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0:4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 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
光庭信息(30122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0:4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控股子 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设立的公司所属的控 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为紧密的商业伙伴关系,在与参 股公司开展商务活动或共享资源时,应当按照商业原则进行,不得有损于公司的 利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总部专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所称派出董事、监 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派往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如 有)、高级管理人员;所称派出人员指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派出人员管理办法派往 参股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前述两者合称"外派人员"。 第五条 公司对各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原则为: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产权 明晰,责任有限,科学管理,资源共享,在严谨的宏观调控与高效的经营运作基 础上,在确保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与 风险最小化。 第六条 本制度是 ...
光庭信息(30122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0:4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的形式主要包 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 司及其主要负责人;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光庭信息(30122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7 10:4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 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武汉光庭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时参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理层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 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经理层组成与聘用 第五条 公 ...
光庭信息(3012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0:4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是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内 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董事长与董事会秘 书应当 ...
光庭信息(3012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0:4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 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 ...
光庭信息(3012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0:4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对外担保议 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资信情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依法审慎作出决定。公司可以在必要时聘请外 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五条 公司应当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防范担保业务 ...
光庭信息(301221) -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7 10:47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 1 页 共 53 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在武汉光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并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420100568359390C。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15.56万股,于2021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KOTEI INFORMATIC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
光庭信息(3012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0:4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10 页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 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 例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制度规定标准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光庭信息(301221)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7 10:47
第三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一)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关联方使用,但公 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合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 立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