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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0-24 10:01
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恒 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勃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88.00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5.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2,288.08 万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 ...
恒勃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3-10-24 10:01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勃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8, 901,913.97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154,764.48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8 万股,每股发行价 35.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288.08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 金 ...
恒勃股份: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023-10-24 09:58
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3]9585号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管理层编制 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勃股份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恒勃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恒勃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 ...
恒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4 09:58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 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并出 具《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9585 号)。 综 上 , 我 们 一 致同 意 公 司 使用 募 集 资 金人 民 币 38,901,913.97 元 和 5,154,764.48 元分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恒勃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4 09:56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 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刘伟丽女士通过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赵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 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 ...
恒勃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10-09 09: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勃股份,证 券代码:301225)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2023 年 10 月 9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累计偏离 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
恒勃股份:关于公司与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完成签署《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2023-09-28 09:52
关于公司与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完成签署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 进气系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新能源汽车热管 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5)。 二、投资协议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切实推进投资项目建设,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公 司于近日与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新能源汽车热管 ...
恒勃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8 10:18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 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昌路1500号恒勃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书忠先生。 6、本 ...
恒勃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8 10:16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494号 致: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或恒勃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从业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贵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 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
恒勃股份: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新后)
2023-08-28 07:46
| | 台州恒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康贸易有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61.12 | 105.00 | 191.09 | 775.03 | 非经营性往来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广东恒勃 | | | | | | | | | | 滤清器有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3,397.03 | 3,381.58 | 15.45 | 非经营性往来 | | | 限公司 | | | | | | | | | | 重庆恒勃 | | | | | | | | | | 滤清器有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7,513.39 | 564.16 | 6,949.23 | 非经营性往来 | | | 限公司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 业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10,763.86 | 12,137.58 | 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