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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2月)
2024-02-27 10:06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零二四年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董事 2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8 | | 第一节 | 监事 29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3 | ...
普蕊斯: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7 10:06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4-005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形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参与会议的监事 3 人,其中马宇平、覃 德勇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宇平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赖 小龙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普蕊斯: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7 11:5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20-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释 义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存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由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普蕊斯、公司 指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增持人 指 赖春宝,系普蕊斯实际控制人 本次增持 指 增持人于 2024 年 2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普蕊斯股份事 宜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 ...
普蕊斯: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4-02-07 11:52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4-003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6 个月内,择机 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 (均含本数,下同)。 公司于近日收到赖春宝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 2、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赖春宝先生直接 ...
普蕊斯: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2-06 12:24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4-002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基于对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在 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为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 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春宝先生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不低于人民 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均含本数,下同)。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 区间,赖春宝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 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赖春 宝先生拟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7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6 日,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外)择机 ...
普蕊斯(301257) - 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
2024-02-02 09:25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4-003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活动类别 □现场参观 □券商策略会 □其他 易方达基金 华夏基金 华安基金 国联基金 参与单位 鹏扬基金 财通基金 长盛基金 新华基金 名称及人员 姓名 摩根士丹利华鑫 贝莱德基金 奥博资本 华安证券 东北证券 长城证券共 14家机构 26人 时间 2024年1月29日-2月 2日 地点 上海 公司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 董事会秘书 赖小龙 待人员姓名 一、介绍公司基本情况 普蕊斯作为国内领先的大数据驱动型创新 SMO,主要为国 ...
普蕊斯(301257) - 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
2024-01-26 09:47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4-002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活动类别 □现场参观 □券商策略会 □其他 参与单位 银华基金 鹿丰基金 华夏未来资本 高申资管 名称及人员 中信证券 民生证券共 6家机构6人 姓名 时间 2024年1月24日 地点 上海公司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 董事会秘书 赖小龙 待人员姓名 一、介绍公司基本情况 普蕊斯作为国内领先的大数据驱动型创新 SMO,主要为国 内外制药公司等客户提供一站式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 受益于政策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公司 SMO 自身的 ...
普蕊斯(301257) - 普蕊斯调研活动信息
2024-01-12 10:28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4-001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活动类别 □现场参观 券商策略会 □其他 广发基金 南方基金 交银施罗德基金 中邮基金 富荣基金 Point72 丰源正鑫投资 宽远资管 参与单位 德福资本 建信资本 元识资本 中庸资产 名称及人员 姓名 合众易晟 泰德圣投资 野村东方国际证券 华泰证券 东吴证券 长江证券 国元证券 国金证券 华创证券 共21家机构27人 时间 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1月12日 地点 上海公司会议室 上海浦东丽思卡尔顿酒店 重庆 合肥 上市公司接 董事会秘书 赖小龙 待人员姓名 一、介绍公司基本情况 ...
普蕊斯: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3-12-15 10:48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67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有公司股份 2,686,600 股(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4.4061%)的股东上海弘 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汇桥弘甲")计划自权益变动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自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29,200 股(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2.9999%)。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汇桥弘甲出具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
普蕊斯: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12-01 10:16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66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61,1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8 元(含税),共计 分配现金股利 4,158,88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方 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