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Lions King Hi-Tech(3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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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环境: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12 13:24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源晓燕女士主持,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武军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
朗坤环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12-12 13:24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 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 ...
朗坤环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12-12 13:24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证券代码:301305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由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坤环境"、"公司"或"本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 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 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 ...
朗坤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12 13:24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建湘先生主持,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 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 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 ...
朗坤环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3-12-12 13:24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 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有需要, 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 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 名代表。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记名投票表决等。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
朗坤环境:朗坤环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12-12 13:24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4 |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 不适用 | | --- | --- | --- | | 35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 | 不适用 | | | 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 | | |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 | | 36 | 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 | 是 | | | 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 | | | 东利益发表意见 | | | 37 |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 | 是 | | |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 | | |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 | 是 | | | 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 | 是 | | | 法》的规定 | | | |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 | 是 | | |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 | | |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 | 是 ...
朗坤环境:关于签署《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2023-11-29 08:44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合作期限:3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 关于签署《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投资、 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可预计的或 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可能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4、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签署的合同是公司日常重大经营合同,合同履行对 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若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产生积 极影响。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7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0)、《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公 ...
朗坤环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21 08:58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朗坤环境")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东户数为 5,763 户,股份数量为 3,181,35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3061%,限售 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星期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892,700 股,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82,678,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 ...
朗坤环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1-21 08:5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坤环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朗坤环境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892,7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为 243,570,7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87,613,416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7.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957,2 ...
朗坤环境: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1-13 11:38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30259-00007 号 致: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召开。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韩海洋律 师、罗晋航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