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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3 10:32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法律意见书 关于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邮政编码(P.C.):518048 21-26/F, China Travel Service Tower, 4011 Shennan Avenue,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086-755-83025555 传真(Fax):0086-755-83025068 网址(web):www.huashang.cn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对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见 证。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唯特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1-07 07:55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 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运营收益,更好地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收益,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下同)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及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
唯特偶: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28 08:35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公司总股本由 58,640,000 股变更为 85,028,00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8,640,000 元变更为人民 币 85,028,000 元。 二、本次修订章程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 修订前 | | | 修订后 | | --- | --- | --- | --- | --- | | 1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唯特偶: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0-28 08:35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 ...
唯特偶: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08:3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廖高兵主持,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 ...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10-28 08:3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唯 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7.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1.50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 ...
唯特偶: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0-28 08:35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4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747.56 万 元(含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后的金额为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3.45%。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 号 ...
唯特偶: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08:35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付平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核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 ...
唯特偶: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8 08:3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 ...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0-28 08:3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或"保荐 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 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47.7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1.50 万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30.3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