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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301319) -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5-04-08 11:36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等的规定,深 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4 年 3 月 ...
唯特偶(301319) -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5-04-03 09: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郜丽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郜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郜丽未持有公司股份。郜丽女士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郜丽女士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自任职以来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 日 ...
唯特偶(301319) -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5-03-13 11:24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条款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 2023 年度权益 分派事项,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50.00 元/份调整为 33.52 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166.00 万份调整为 240.70 万份,其中,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 132.90 万份调整为 192.70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 ...
唯特偶(30131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3 11:24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廖高兵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 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认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 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交易双方均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 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 ...
唯特偶(301319)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3-13 11:24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三月 | | | 3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第一章 | 声 明 3 | | --- | --- | | 第二章 | 释 义 5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7 | | 第四章 |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8 | | 第五章 | 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情况 10 | | | 一、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情况 10 | | |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10 | | 第六章 |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12 | | | 一、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12 | | | 二、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12 | | 第七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4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 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上市公司"或"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
唯特偶(301319)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13 11:24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 层 21-26/F, HKCTS Tower, 4011 Shenn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C 电话(Tel):0755-83025555 传真(Fax):0755-83025068 83025058 邮政编码(P.C.):518000 网址 https://www.huashanglawyer.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唯特偶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名和/或盖章 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均不存在虚 假内容和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及 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 ...
唯特偶(301319)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3 11:24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6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刘付平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 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交易双方均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公平 ...
唯特偶(30131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3-13 11: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唯特偶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境外投资逐步落地,为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孙公司因日常经营过程中 所涉及外币收支业务带来的潜在汇率等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 财务费用,减少汇率波动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含差额交割)、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组合产品等,严禁进 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 ...
唯特偶(30131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5-03-13 11:24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唯 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唯特偶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 要,预计 2025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00 万 元。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2025 年预计金 | 2024 年 | 1-12 | 月发 | | --- | --- | --- | --- | --- | --- | --- |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唯特偶(301319) -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3-13 11: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 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同 意,公司分子公司不得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 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及防范外汇汇率或外 汇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 互换、利率掉期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