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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5 16:08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莱福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 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 1 页 共 3 页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5-42 号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
新莱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6: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新莱福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 金活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 发管理、工程 ...
新莱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丽燕
2024-04-25 16:08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至第(八)项列举的情况,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杜丽燕,作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 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 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杜丽燕: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 ...
新莱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德长
2024-04-25 16:08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曾德长: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磁性材料及器件、材料表面工程与薄膜技术、 材料安全与失效分析的研究与开发工作。1996 年至今在华南理工大学任教,现 担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导;2019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德 珑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中山正德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2 月至今任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中山康正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23 年 2 月至今任惠州市华达通气体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至第(八)项列举的情况,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 ...
新莱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6:08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3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履行了监事会 的监督职责,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以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收购广东碧克电子科 ...
新莱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辉志
2024-04-25 16:08
本人李辉志,作为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 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 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辉志: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深圳市邮电局专职法务;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深圳市邮电局法律事务室主任;2000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广 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 深圳分所主任律师;2011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担 ...
新莱福: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2024-04-25 16:08
目 录 一、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第 3—8 页 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5-41 号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福公司) 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 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 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莱福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新莱福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 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新莱福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 《企业内 ...
新莱福: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6:08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 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 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 ...
新莱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5 16:08
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 金额为人民币 5,018.00 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采购原材料与服务、出售 商品等交易内容等。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 金额为 4,470.00 万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715.62 万元。 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新莱福: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6:08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