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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rward Electronics(Shandong)(30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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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华电子(3013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2:18
(一)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价值的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要充 分体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在区域和行业内要有充分的吸引 力和竞争力。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益 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遵循以下原则: (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薪酬水平要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 相对应。 (三)效益与效率优先原则。绩效薪酬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效益与效率,薪酬 水平要与经营业绩、企业盈利能力和行业排序水平相挂钩,实现与企业经营成果 共享、责任 ...
亚华电子(30133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2:18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 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 ...
亚华电子(3013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2:18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 ...
亚华电子(30133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2:18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细则,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山东 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但不包 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总裁)(以下统称"总经 理")、副总经理(副总裁)(以下统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
亚华电子(30133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2:18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 ...
亚华电子(30133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2:18
第一章 总则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 程序,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亚华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
亚华电子(30133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2:18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质量,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规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 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职权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领导下行使审计职权,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负责人为专职, 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审计部负责人的考核。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 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 ...
亚华电子(30133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2:18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强 化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建立良好的母子公司管控机制,通过科学且合理的管理 手段,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有效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具体内部环境、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由本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 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或非公司 制企业。 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如子公司为公司独资设立,则为股东)、董事会(或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监事会(或监事)或审计委员会(或委员)。 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委派或选举董事、监事或委员, 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 ...
亚华电子(30133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2:18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件信 息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 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 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一)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二)公司所属子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 人;(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
亚华电子(30133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2:18
第一章 总则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依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规范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 确保总经理顺利地行使职权,履行职务,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山 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山东亚华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自觉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其职责,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 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聘任及其任职资格、工作职责、权 限、工作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及其法律责任等事宜。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岗位,为董事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 总经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本《细则》对总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及其任职资格 第六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