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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拟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智通财经网· 2025-12-04 11:09
智通财经APP讯,民爆光电(301362.SZ)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总量为148.3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42%。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 予,无预留权益。授予价格为20.91元/股。 此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 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
民爆光电(30136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4 10:30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为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长谢祖华、独立董事王欢、洪昀、朱华威以腾讯 会议形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谢祖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 ...
民爆光电(301362.SZ):拟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04 10:29
格隆汇12月4日丨民爆光电(301362.SZ)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483,309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4,670,000股的1.42%。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23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0.91元/股。 ...
民爆光电(30136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12-04 10:19
2 特别提示 一、《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由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 爆光电"、"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 利益返还公司。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 ...
民爆光电(30136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12-04 10:19
| | 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当 | | | --- | --- | --- | | | 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 | | | | 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 | | | | 如低于前期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 | | |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 | | | | 应当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 | 是 | | | 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 | | |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 | | | | 整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 | 是 | | | 调整方法) | | | |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 | | | | 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 | 是 | | | 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 | | | | 经营业绩的影响 | | | |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是 | | |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 | | | | 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 ...
民爆光电(3013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12-04 10:19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上市规则》 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 ...
民爆光电(30136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12-04 10:19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 利益返还公司。 2 特别提示 一、《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由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 "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
民爆光电(301362) -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04 10:18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深圳民 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爆光电")委托,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实行本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收集了相关证据材 料,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 ...
民爆光电(301362)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2-04 10: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民 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民爆光电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 号)核准,2023 年 7 月公司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617.00 万股,发行价为 51.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35,978,5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中介 机构费等发行费用 92,990,761.09 元,实际募集 ...
民爆光电(30136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12-04 10:16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 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 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 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