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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莱特(3013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 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
卡莱特(301391)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 作,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 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应当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 作,将市值管理纳入公司战略规划,并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 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 第四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 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 ...
卡莱特(3013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 关联化规避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 ...
卡莱特(3013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 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 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 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一条 为规范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 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 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 收购、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二) 租入、租出资产; (三) 对生产场所的扩建 ...
卡莱特(3013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等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 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 ...
卡莱特(3013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与规则的要求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登记和报 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董 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应当如 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 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证券交 易所报备相关资料。 第一条 为规范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等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公正和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
卡莱特(30139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 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 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 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 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 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 ...
卡莱特(301391) -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 责任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统一及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环境、社 会及治理(以下简称"ESG")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 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公司开展 ESG 管理工作,是有效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的需要,有助于 公司及时识别把握风险和机遇,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价值。 第 ...
卡莱特(3013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7 10:18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 重整投资人; (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 大 ...
卡莱特(30139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07 10:18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5-072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锦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 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章成、张忠培、刘昱熙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卡莱特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同时,根据《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