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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规范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行为,保证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公司的监事不得兼任公司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董 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章 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经理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 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 ...
仁信新材: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 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 策划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 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证券部 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归口单位或相关 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 ...
仁信新材:财务报告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 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以下文件: (一)财务报表:以单个企业为会计主体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报表:以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编制的财务报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披露报表的编制基础,应当对报表 所列示项目做文字描述或明细说明,并对未能在报表中列示项目做补充说明。 (四)财务报表编制说明。财务报表编制说明是对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预 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所形成的书面报告。包括会计方法说明、报表分析说明 和财务情况说明。 第三条 公司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报告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和会计信息的披露,必须遵照 《会计法》、《 ...
仁信新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08-24 12:53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 民币7,7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616,400.00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79,333,695.01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887,282,704.99元,已于2023年6月27日划至公司指 ...
仁信新材: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4 12:53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 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星湖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及保荐机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
仁信新材:关于新增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3-08-24 12:53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09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备注 | | --- | --- | --- | --- |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3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 | 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 | 1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管理制度》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修订 | | | 12 | 《 ...
仁信新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第一章 总则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一条 为加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 ...
仁信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关联交 易,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 范。 公司应当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确定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 整。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当仔细查阅关 联人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在各自权限 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 ...
仁信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 经营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 成结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8月修订)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 ...
仁信新材:内部信息保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负 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统一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 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 统一负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咨询以及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管理机构。未经董事 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录音(像) 带、光盘、邮件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 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