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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08-24 12:53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仁 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公司"或"上市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仁信新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 号)核 准,仁信新材本次公开发行 3,623.00 万股新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 ...
仁信新材: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08-24 12:53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仁 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仁信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 号)核 准,仁信新材本次公开发行 3,623.00 万股新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6,661.64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 ...
仁信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按照本制度相关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负责 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 息披露的具体协调工作,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当董事会秘书 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 准确、完整的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证券 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
仁信新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仁信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8月)
2023-08-24 12:53
第一条 为维护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惠州仁信聚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682533509)。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23 万股,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一)中文名称: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Renxin New Materi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 2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49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仁信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独立履行职权, 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
仁信新材: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 以上的股东提名;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以上的股东提名,并由董事会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提名。 第七条 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最终以 ...
仁信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展的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中长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当然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 ...
仁信新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 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 ...
仁信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 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五条 所有对外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要求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