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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信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 经营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 成结构,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8月修订) 第二章 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 ...
仁信新材:内部信息保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负 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统一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以及 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作, 统一负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咨询以及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管理机构。未经董事 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录音(像) 带、光盘、邮件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 保密工作。 第七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 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八条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股 ...
仁信新材: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控股 股东(含实际控制人,下同)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及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 金,有偿或无偿直接 ...
仁信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1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 ...
仁信新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董事会秘书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向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运 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经理层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董事会、股东大会文件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 作,作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负责协调与股东关系,增强公司透明度;处理与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媒体的关 系,搞好公共关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工作三年以上; 1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做好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仁信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3-08-24 12:53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 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 的投资理财或者购买其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 理计划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下同);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影响,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委托理财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自 ...
仁信新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4 12:53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 ...
仁信新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08-24 12:5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范性文件,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拟对《公司章程(草案)》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1 | 第一条 为维护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一条 为维护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 | --- | --- | --- | |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 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 | |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 |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 |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 | 《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 | | | 称 ...
仁信新材: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08-24 12:53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邱桂鑫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传真:0752-5573132 电子邮箱:435575303@qq.com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8号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邱桂鑫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邱桂鑫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2-51196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桂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邱 汉义存在父子关 ...
仁信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告
2023-08-24 12:53
证券代码: 301395 证券简称:仁信新材 公告编号: 2023-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信新材")于2023 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20,129.76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487.97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 20,617.73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3,6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26.68元, 募集 资金总 额为 人民币 966,616,400.00元 ,扣 除发行 费用 79,333,695.0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7,282,704.9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