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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Xiecha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3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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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301418)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 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 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信息与沟通:指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 时向相关 ...
协昌科技(301418)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第六条 公司按照如下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货币资金控制与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健全资金统一调控管理制度,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货币资金,指公司所拥有或可支配的现金、银行存款、 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分 子公司")。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严格按照已经建立的岗位职责对货币资金业务进行分 工办理,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五条 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一)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填写《付款申请单》。 (二)支付审批。公司应对资金支付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 对资金支付的授权批准权限、程序、责任,并 ...
协昌科技(3014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设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与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并负责检查考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落实、运行情况。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 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旨在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切实 保护股东利益,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良好的形象。 第三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
协昌科技(30141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 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确实不能亲自出席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 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 一事项所持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意见。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 1 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 ...
协昌科技(301418)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协昌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战略委员会委 员可以连选连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 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六条 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战略委员会人 ...
协昌科技(30141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产品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 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 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 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购买或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 债券、资产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等。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 ...
协昌科技(3014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
协昌科技(3014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 披露的所有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
协昌科技(3014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协昌科技(3014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强 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设立或者增资 全资子公司除外)。即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以获取长期 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 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 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以及购买股票、债券、国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