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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su Xiecha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3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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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昌科技(30141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 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维护包括中小投资者的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的实际情况及《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独立核算或虽不独立核算但有经营目标、负 经济责任等实施经营行为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 ...
协昌科技(301418)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其中至少有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二条 为保证审计委员会规范、有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协昌电子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 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
协昌科技(3014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江 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 ...
协昌科技(30141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 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第五条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 观,以 ...
协昌科技(3014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 障董事会规范、高效、有序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协昌电 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江 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本规则列明的相关人员。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 ...
协昌科技(3014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 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公司 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 公司"),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具体负责人,负责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具体实施公司内幕信息 的日常管理工作。 ...
协昌科技(301418)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协昌电 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 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
协昌科技(3014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 ...
协昌科技(30141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 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控股股东、 ...
协昌科技(301418)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 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 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信息与沟通:指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 时向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