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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崴电子(3014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2: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 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 应及时通知公司并辞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钧崴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 ...
钧崴电子(30145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8-26 12:01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七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行为, 做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 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经理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 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 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应定期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检查, 上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社 会公众股东利益情形时, 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 原则上应当以现金 ...
钧崴电子(30145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6 12:0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 ...
钧崴电子(30145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
2025-08-26 12: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限制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 第一条 为规范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 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 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 ...
钧崴电子(3014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2:01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 董事不少于二名, 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主任 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 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在委员内选 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签署委员会报告, 并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 或者召集人认 为有必要时, 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 席方可举行。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重点关注 ...
钧崴电子(30145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所述投资不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 设立、增资全资子公司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 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促进 公司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 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 应履行必要的 报批手续。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投 资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 合《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 (一) 新设立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股权或权益性投资; (二) 以新增或购买存量权益的方式取得或增加被投资企业权益; (三) 项目合作方式的投资; (四) 股票、基金投资; ( ...
钧崴电子(30145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应 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种类、规模及期限与需管理的风 险敞口相匹配。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五条 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在境内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仅可与经国 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当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 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公司拟在境外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应当审慎评估交易必 要性和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充分考虑结算便捷 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公司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应当评估交 易必要性、产品结构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第七条 公司及 ...
钧崴电子(30145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范管理 第七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参照上市公司规范化 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股东的身份行使对子公司的重 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被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 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八条 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总裁)、财务负责人须对 公司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公司授权行使权利。 第九条 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促使子公司积极进行利润分配,确保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第十一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 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子公 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 应向公司证券事务部、人事部汇报并备案。 第一条 ...
钧崴电子(30145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保应执行 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 ...
钧崴电子(30145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8-26 12:01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部是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