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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VAPEL Power Supply Technology (3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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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2-07 12: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年2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 年)的投资,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各种股票及其衍生品、债券、基金、 分红型保险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深 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 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除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外,公司的长期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
中远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2-07 12:20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投资种类: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程度较低、 流动性较好、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小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含本 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 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闲置超 募资金,下同)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
中远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2-07 12: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 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 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
中远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4-02-07 12: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 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 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的资金往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 ...
中远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2-07 12: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本制度及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 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 本制度所称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 ...
中远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2-07 12: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 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 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
中远通:年度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24-02-07 12: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程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核达 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核达中 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应当由该所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将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同时将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
中远通:授权管理制度
2024-02-07 12:20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2024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授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规 则(以下简称"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经 营层的授权以及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其他必要授权。 第三条 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适度授权、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的基本原 则,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决策及工作效率,实现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二章 授权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 行使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公司章 ...
中远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1-29 11:41
证券代码:301516 证券简称:中远通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2024 年 1 月 26 日、2024 年 1 月 2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 ...
中远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28 08:5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 荐")作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 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现场培训的主题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法规培训,主 要结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