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ma Agricultural Machinery (30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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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农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4-08-19 08:42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 | | |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 | |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 | | 表人。 |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 | 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 | 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 | |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 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 |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 | 的 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 易之日起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1 | |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 |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 | | 份。 | | | 新增规定 | 第三十三条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
威马农机: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08:42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监 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 监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 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 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 事。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别进行和单独表决。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 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 ...
威马农机: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19 08:42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1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 8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 董事 26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29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35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1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5 | | 第一节 | | 监事 45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46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 ...
威马农机: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08:42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与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负责(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各部门、 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二 ...
威马农机:舆情管理制度
2024-08-19 08: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 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 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负责领导舆情工作组的各类 ...
威马农机: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2024-08-19 08:42
编制单位: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 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2024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额 2024年度占用累 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24年度占用资 金的利息 (如有) 2024年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 2024年期末 占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 系 上市公司核算的 会计科目 2024年期初 往来资金余额 2024年度往来累 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2024年度往来资 金的利息 (如有) 2024年度偿还累 计发生金额 2024年期末 往来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 来、 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重庆华力克贸易有限公司 股东夏峰先生控制的公司 应收账款 72.44 119.90 192.34 0.00 销售商品 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 诺威斯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 37.97 12.61 50.58 ...
威马农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8-19 08:42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威马农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应 ...
威马农机(301533)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19 08:42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040 2024 年 8 月 1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严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夏俐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 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 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对策,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 --- ...
威马农机: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9 08:42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 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 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本规则第五条所述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 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
威马农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8-19 08:4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交易原理:与银行 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 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在即期锁定相关业 务外币金额的远期结售汇价格。 1、主要涉及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以远期结售汇业务作为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只限于进 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1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3,000 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威马农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