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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肖军)
2024-09-09 11: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肖军) 提名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肖军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 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 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 ...
佳力奇(3015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佳力奇先 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投资者关 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 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 决策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深圳 ...
佳力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作用,规范完善董事会运作程序,促进提高公司质量,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 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安徽佳力奇先 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会议可根据 需要研究讨论公司相关事项,并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思考判断, 形成讨论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
佳力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2 名。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
佳力奇: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 ...
佳力奇: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九月 1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职工监事 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 1/3。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 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更换时亦同。 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第七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监事 | 3 | | 第三章 | 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 6 | | 第四章 | 监事会会议的召开 | 7 | | 第五章 | 监事会决议 | 9 | | 第六章 | 附则 10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 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佳力奇: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九月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 3 | | 第三章 | 董事 | 3 | | 第四章 | 董事长 |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 | 7 | | 第六章 | 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 | 10 | | 第七章 | 信息披露和文档管理 | 12 | | 第八章 |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 12 | | 第九章 | 附则 | 12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健全董事会的议事和科学 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安 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 ...
佳力奇: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4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5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出席与登记 7 | | 第五章 | 会议签到 9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议事与表决 9 | | 第七章 | 股东会纪律 14 | | 第八章 | 股东会记录 15 | | 第九章 | 休会与散会 16 | | 第十章 |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16 | | 第十一章 | 附则 16 |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 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 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安徽佳 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 ...
佳力奇: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
佳力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9 11: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 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 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实地考察。 第六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负 责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公司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