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liqi(301586)
Search documents
佳力奇(30158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05 12:4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 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 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中暂缓、豁免情形,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 ...
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5 12: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 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公 ...
佳力奇(3015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05 12:4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率,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佳力奇 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获取长期收 益为目的,以公司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进行的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的行为、对外提供担保行为,以及以寻求短期差价 为目的的股票、基金、期货、外汇及衍生金融工具等的投资。 1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 ...
佳力奇(30158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05 12:4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计算方法和投票方式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 东会的通知中,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六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须备置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表决票。 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董事会秘书应向股东解释累积投票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投票规则,并告知该次 董事选举中每股拥有的投票权。同时增加董事候选人发言环节,加强候选董事与 股东的沟通和互动,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佳力奇(3015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05 12:46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严格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细则、指引和 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保证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 信息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 露。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所有对公司股票 ...
佳力奇(3015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05 12:4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5 12:4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
佳力奇(30158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1-05 12:46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安徽佳力奇 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 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垫 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的形式,为上述主体有偿或无偿直 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上述主 体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 ...
佳力奇(30158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1-05 12:46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作用,规范完善董事会运作程序,促进提高公司质量,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 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安徽佳力奇先 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会议可根据 需要研究讨论公司相关事项,并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思考判断, 形成讨论意见,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 ...
佳力奇(3015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5 12:46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2名。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 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