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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特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浙江 富 特科 技 股份 有限 公 司章 程》( 以 下简 称"《 公司 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 ...
富特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10-20 07:34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浙 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富特科技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75.3643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1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8,551,002.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84,319,603.6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 ...
富特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10-20 07:34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特科技")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9,454.79 万元。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75.3643 万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8,55 ...
富特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条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完善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 及股东利益。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二)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产); (三)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
富特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 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富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 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即召集人)由独立董 事担任,经提名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 ...
富特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 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富特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0 07:34
证券代码:301607 证券简称:富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 年 11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6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 ...
富特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十月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 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
富特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十月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 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 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公司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公司指定的专门负责人员应当充分征求 1 各监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监事会主席拟定。监事会主席在拟定提案前, 应当视需要向公司员工 ...
富特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0-20 07:34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月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发生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