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dong University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y(3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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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3016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0 04:23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的议事程序, 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 ...
山大电力(3016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0 04: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在提供担保方面的独立决 策, 支持并配合公司依法依规履行对外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 务, 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对外提供担 ...
山大电力(30160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9-10 04: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 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中所称子公司亦仅指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 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山大电力(30160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10 04: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 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山大电 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执行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 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经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经 ...
山大电力(30160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0 04:23
证券代码:301609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9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4 日以微信、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波先生召集并主 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股东、董事会提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 ...
山大电力(30160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10 04:23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 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 事人选的一项制度。 第七条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与方式: 股东可以自行在董事候选人之间分 配其表决权, 既可以分散投于多人, 也可集中投于一人。股东对所有董事候选人 1 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累积投票权总票数, 即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投出的总票数多于其 持有的累积投票权总票数时, 股东投票无效 ...
山大电力(301609)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9-10 04:23
证券代码:301609 证券简称:山大电力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范 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 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 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72 万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88 号),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12,216 万元变更为 16,2 ...
山大电力(3016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9-10 04: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 ...
山大电力(3016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0 04:23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制定本规则。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 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 ...
山大电力(30160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守遐
2025-09-10 04:23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孙守遐为山东山大 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