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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问询回复(二)
2023-03-17 10:47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 ng District, Beijing , 100027, P.R.China 传真: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 问询函回复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3〕01000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作为东莞长联新材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2023-03-17 10:47
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三年三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1000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发行人"、"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信永中和律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 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 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回复中涉及补充披 ...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3-17 10:47
二零二三年三月 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邮编:518034 42、41、31DE、2403、2405, Tequbaoye Building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 755 83515666 传真/Fax: +86 755 8351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 | | | 第一节 | 引言 | 4 | | --- | --- | --- | | 第二节 | 正文 | 5 | | 一、 | 《问询函》第 | 7 题·····················································································5 | | 二、 | 《问询函》第 | 8 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