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T(3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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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301618)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08-28 10:51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
长联科技(301618) - 印章管理办法
2025-08-28 10:5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办法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 管理,确保公司印章在制作、保管、使用、废止封存等环节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防范公司印章在制作、保管、使用、废止封存等环节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潜在风险。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或非控股子公 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其印章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主要是包括: (一)公章:用于以公司/子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 和文件,以公司/子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等资料,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 及以公司/子公司名义签订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法人代表 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由法人代表签章的文件。 (三)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子公司名义签订的与日常 ...
长联科技(3016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8-28 10:5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长 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莞长联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
长联科技(30161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8 10:51
第五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当和会计师就会计师 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尤其特别关注公 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 会议召开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与年审会计师 沟通初审意见,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莞长联 ...
长联科技(30161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8 10:51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 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 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 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如涉及事项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 ...
长联科技(301618)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8-28 10:5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用,维护审计 的独立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第三章 年报工作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 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是否符合《中华人 ...
长联科技(30161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28 10:5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五条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的,相关议案中应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 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在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况; (二)与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长联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 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 ...
长联科技(3016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长联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一)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 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 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 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三)委托理财; (四)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公司除外; (五)其他法律不禁止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 ...
长联科技(30161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0:5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是指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导致公司年报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差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 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 情形。具体包括: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
长联科技(301618) -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 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证券投资是指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1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