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C Nantong Chemical(301665)

Search documents
泰禾股份(30166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晓勇)
2025-08-12 03:49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人徐晓勇作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 ...
泰禾股份(301665)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12 03:49
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其配套制度规则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拟制定和修订的治理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 股东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
泰禾股份(30166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平,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 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实行差别对待 政策,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 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不得误导投资者。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 1 / 12 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 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南 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 ...
泰禾股份(301665)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8-12 03:49
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谢思 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谢思勉先生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5 名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谢思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谢思 勉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
泰禾股份(30166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12 03:49
| 序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 --- | --- | --- | | 号 | | | | 1 |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第一条 为维护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 | 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 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 | |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 | | 章程。 | 定,制定本章程。 | | 2 |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 | | | 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 |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
泰禾股份(30166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行为,维护 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相关事项。本制度适 用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 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分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 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 ...
泰禾股份(301665) - 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 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 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在此基础上衍生的外币银行存款、借款,外汇衍生品 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存款或外币付款、存款预测金额,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 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 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
泰禾股份(30166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五)视需要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 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 事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战略委员会委员内 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
泰禾股份(30166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控股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司关 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各 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三条 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 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 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对控股子公司享有如下权利: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的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的,或者能 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
泰禾股份(30166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2 03:49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1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通泰禾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 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 2 -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或 以上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