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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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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阿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6 08:08
Group 1 - The company, Hunan Friendship Apollo Commercial Co., Ltd., will hold its secon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on June 23, 2025 [1][2] - The meeting will allow shareholders to vote on various proposals, including the issuance of shares and cash for asset purchases and related transactions [3][4] - Shareholders can participate in the meeting either in person or through online voting platforms provided by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2][7] Group 2 - The specific proposals to be voted on include the compliance of the company with regulations regarding the issuance of shares and cash for asset purchases [5][6] - The meeting will also address the approval of related audit reports and the independence of evaluation institutions involved in the transactions [6][12] - The company will ensure that the voting process is transparent, with provisions for proxy voting and the handling of potential duplicate votes [2][10]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适时就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部分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公司部分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明细如 下: ■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序号顺延;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 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 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上 ...
至正股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9 15: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 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股份"、 "上市公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发布的《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以下简称"《指引》")的相关规定,就 《指引》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深圳至正高分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 的情形 (一)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查阅公司定期报告、 相关公告等内容,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 ...
至正股份: 至正股份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9 15:12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先进封装材料国际有限公司 (Advanced Assembly Materials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 的《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上审(并购重组) 〔2025〕2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并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披 露了《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
富煌钢构: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6 15:20
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5-040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富煌众发等17名交易对方购 买其合计持有的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份,并向不超过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 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实施。 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简称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配套融资) | 持股数量(股) |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 持 ...
富煌钢构: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6 15:16
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5-036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25年5月26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5年 主席张艳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 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等17名交易对手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合肥中科 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视界"或"标的公司")100%股 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募集配套资金",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合称"本次 ...
慧博云通: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9 13:0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5-04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慧博云通,证券代码:301316)将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即在 2025 年 5 月 20 日前按照《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 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
思林杰: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4 13:09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王建绘、王建纲、王新和王科等 23 名交易对方(以下合称"交易 对方")收购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凯电子"或 "标的公司")71%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0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公司拟对本次交易方案所涉及的 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公司治理及经营安排等事项进行调整,涉及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中本次交易方案"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4)发行数量"调整为: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公告编号:2025-030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
南京化纤: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拟置出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2 14:47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拟置出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三、审计报告附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21216 号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南京化纤")拟 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涉及的置出资产及负债,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
南京化纤: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2 14:4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 要约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 要约的 法律意见书 案号:06F20240317 致: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南京化纤")的委托,并根据上市公司与本所签订 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