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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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规定
Ren Min Wang· 2025-10-12 01:40
据了解,《规定》新增四类网络案件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将"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合同纠 纷""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纠纷""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权、合同纠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纳 入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并将部分案件调整出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规定》还结合民事案件的管辖调 整,同步调整了互联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范围。 此外,《规定》还对互联网法院的指定管辖、协议管辖、案件上诉机制等问题作出规定,相关内容 与《2018年规定》总体保持一致,确保互联网法院管辖调整有序衔接、稳妥推进。 本报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 姜佩杉)为进一步发挥互联网法院司法便民利民、公正高效便捷解 纷、强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功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于今日发布《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文及答记者问见四版),对互联网 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完善。《规定》共4条,明确了互联网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协议管辖规 则、上诉审理机制等,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悉,《规定》在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 《2018年 ...
最新司法解释11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调整
Yang Shi Xin Wen Ke Hu Duan· 2025-10-11 14:23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1)发布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司法解释,对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完善,司法解释自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是在2018年原有规定基础上进行的优化调整。 新增四类网络案件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 目前,我国共设有三家互联网法院,分别是北京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和广州互联网法院。为有效探索新型、前沿、重点网络领域裁判 规则,《规定》新增四类网络案件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对于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应当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合同 纠纷"、"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纠纷"、"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权、合同纠纷" 、"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四类案件,将由互联网法院集中 管辖,当事人应当向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 将部分案件调整出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 《规定》将部分案件调整出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对于原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的"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 而产生的纠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 ...
最高法调整互联网法院管辖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范围
Zhong Guo Xin Wen Wang· 2025-10-11 09:35
最高法调整互联网法院管辖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范围 此外,《规定》将部分案件调整出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删除了由互联网法院管辖的"在互联网上首次 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 产生的纠纷"等。(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熊思怡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新社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下称《规定》)11 日公开发布。互联网法院管辖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范围有所调整。 《规定》共4条,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合同纠纷""网络个人信息保 护、隐私权纠纷""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权、合同纠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纳入互联网法院管辖范 围。 《规定》施行后,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市辖区内应由基层法院审理的上述案件将分别由三家互联网 法院集中管辖,当事人应当向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表示,此举有助于完善数据类纠纷裁判规则,依法规制各类流量劫持、数据 爬取、刷单炒信、平台"二选一"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平台经济 ...
最高法发布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规定 新增四类网络案件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 2025-10-11 07:20
保留四类案件继续由互联网法院管辖。规定延续2018年规定,明确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辖区内应当 由基层法院审理的四类案件,继续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具体包括:"网络域名权属、侵权、合同纠 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网络上完成的网 络服务合同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网络公益诉讼案件"。互联网法院通过继续集中管辖上述适宜在线审 理的案件,持续巩固完善"网上纠纷网上审理"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司法便利。 相应调整互联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范围。结合民事案件的管辖调整,规定同步调 整互联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范围。行政案件方面,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 辖区应当由基层法院受理的涉及网络数据监管、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网络交 易管理、网络信息服务管理等行政案件,有利于支持监督网络监管行政执法,促进统一辖区执法司法尺 度,健全完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方面,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应当由基 层法院受理的网络数据纠纷、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网络 域名纠纷、网 ...
最高法:调整完善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
Xin Hua She· 2025-10-11 06:41
最高法研究室负责人表示,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相关新类型案件,有助于完善数据类纠纷裁判规则, 依法规制各类流量劫持、数据爬取、刷单炒信、平台"二选一"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平台经 济、数字经济有序健康发展,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同时,规定将部分案件调整出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删除了由互联网法院管辖的"签订、履行行为均在 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 权属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等。规定施行 后,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市辖区内上述案件将按照地域管辖和指定管辖等标准,由相关基层法院受 理。 (文章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10月11日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 定》,对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作出调整完善。规定共4条,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将"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合同纠纷""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纠纷""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 权、合同纠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纳入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规定施行后,北京市、杭州市、广州 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