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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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稿之后还须彻查(纵横)
Ren Min Ri Bao· 2025-12-08 22:10
近期,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中国学者在自然科学领域国 际期刊撤稿论文,对涉嫌抄袭剽窃、虚构伪造数据或图像、买卖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等 行为,严肃开展调查和处理,并加强结果通报、支持开展失信惩戒。不允许论文一撤了之,彰显了对学 术不端的零容忍态度。 撤稿,是学术共同体自我纠错的一种常规机制。一些作者在论文发表后,由于发现内容不严谨、不规范 而主动要求撤稿,体现了对学术的负责任态度。但也有一些撤稿,是对数据造假、抄袭剽窃、重复发表 等行为的刻意掩盖,属于学术不端。如果对此类撤稿行为"轻描淡写",任由失信行为蔓延,将让投机取 巧者得利、踏实做事者寒心,进而让科研资源错配、科研声誉蒙尘,最终污染的是创新的源头活水,扼 杀的是真正的科学突破。这不只是个人履历上的污点,更是对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和对国家创新力的严 重侵蚀。 撤稿绝非终点。此次专项整治明确将严重失信行为纳入数据库,并与项目申报、院士增选、科技奖励等 直接挂钩,就是要拉起一条带电的"高压线",彻底扭转失信成本低的局面。将专项行动作为必要的"外 科手术",对因学术不端而撤稿的行为重拳打击,对隐瞒、迁就、包庇、纵容 ...
科技部打击国际期刊造假,撤稿不是终点
Xin Jing Bao· 2025-11-27 08:31
我们看到,这些年来,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强调要严惩学术不端行为,但是,一些高校及学术机构在 这方面说得多、做得少。 尤其是针对国际学术期刊的撤稿行为,由于国内外存在相应的信息不对称,一些国际期刊的撤稿结果, 并没有受到国内媒体及舆论的广泛关注。在缺少外在舆论压力的情况下,有的高校及学术机构对所属人 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就容易视而不见,或高举轻放。 据科技部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中国学者在自然科学领域国际期刊撤稿论文,对涉嫌抄袭剽窃、虚构伪造数据或 图像、买卖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等行为,将严肃开展调查和处理,并加强处理结果通 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这意味着国家对各类学术不端行动的整治在升级,那些曾经靠伪造、剽窃等手段堂而皇之登上国际学术 期刊的所谓学术论文,要面对的后果,不会仅仅是一撤了之了。 一般来说,学术期刊的撤稿行为有两类,一类在论文发表后,作者发现由于研究过程中存在的疏忽导致 论文出现或多或少错误,以至于影响了核心结论的可靠性。 例如,实验方法上的关键错误、计算失误或图片误用等。一般来说,这种在学术界被称为"诚实的错 ...
科技部专项整治,严打学术不端
仪器信息网· 2025-11-27 07:03
Core Viewpoint -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as initiated a special rectification action to address academic misconduct, focusing on retracted papers in international journals by Chinese scholars, with an emphasis on plagiarism, data fabrication, and other unethical practices [2][3]. Group 1: Special Rectification Action - The action targets retracted papers in the natural sciences, investigating behaviors such as plagiarism, data fabrication, and the sale of papers [2]. - Serious violations will be recorded in a database of scientific integrity breaches, impacting project applications and awards [2]. Group 2: Long-term Governance Mechanism - The Ministry is promot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 long-term governance mechanism for monitoring retracted papers, enhancing supervision of institutions with frequent misconduct [3]. - Institutions found to conceal or tolerate misconduct will face strict penalties [3].
【财闻联播】10家航空公司被约谈!连续4年财务造假,这家公司终止上市
券商中国· 2025-11-26 13:31
★ 宏观动态 ★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公布: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11月19日第2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失 信信息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原则上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 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公示期限自司法、行政公务文书认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行 业主管部门认为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法定责任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一般失信信 息的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最长为1年。严重失信信息的最短公示期为1年,最长为3年。最短公示期届满后,信 用主体方可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最长公示期届满后,相关信息自动停止公示。对达到最长公示期但未纠正失 信行为或未完全履行相关义务的,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中国学者在自然 科学领域国际期刊撤稿论文,对涉嫌抄袭剽窃、虚构伪造数据或图像、买卖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 见等行为,将严肃开展调查和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