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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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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讯: 鼎信通讯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5 17:31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 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 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 ...
广博股份: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2 16:16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 立起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 的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 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 ...
华勤技术: 华勤技术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2 09:21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起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持有的 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 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直接持有的 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本制度所称" ...
芯动联科: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8 16:33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 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承担担保责任 ...
铁流股份: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5 16:14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 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依法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及责任追究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 ...
中远海能: 中远海能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修订稿)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5 12:1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修订)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2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 (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 ...
永兴股份: 永兴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8 16:2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 资金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经济行为,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 还债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
戎美股份: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8 16:11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含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所界定的关联 方。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 ...
沃特股份: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35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 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 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 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 严格限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
延江股份: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7 16:14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establishes a management system to prevent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and related parties from occupying company funds, ensur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company's and shareholders' legal rights [1][2][3] Group 1: Definition and Scope - The system defines fund occupation as both operational and non-operational fund occupation, with operational occupation arising from related transactions in business activities [1][2] - Non-operational fund occupation includes various expenses and debts paid on behalf of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and their subsidiaries without proper compensation [2] Group 2: Responsibilities and Measures - The company's board and senior management are responsible for safeguarding company funds and preventing fund occupation by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and related parties [5][6] - The chairman and general manager are designated as the primary responsible persons for preventing fund occupation, with the CFO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lso held accountable [6][7] Group 3: Monitoring and Control - The company must strictly monitor fund flows during business transactions with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and related parties, prohibiting non-operational fund occupation [3][4] - The finance department is tasked with rigorous review and approval processes for fund outflows, establishing a monitoring mechanism for daily fund activities [3][5] Group 4: Accountability and Penalties - In cases of fund occupation, the board must take immediate action to recover the occupied funds and report to regulatory authorities [5][6] - Violations by the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or related parties will result in compensation responsibilities, and serious violations by board members will lead to strict penalties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