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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3 16:26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 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 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 ...
电科院: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3 16:26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苏州电器科学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股东会或董事会 上,应当回避表决; (三)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社会公众及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
电科院: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3 16:26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 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 ...
电科院: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3 16:26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 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关联人; (六)涉及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 ...
电科院: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3 16:26
Core Points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major investment and transaction decision-making system of Suzhou Electrical Appliance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aiming to standardize external investment behaviors in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2][11] - The system emphasizes the clear division of responsibilities among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board of directors, chairman, and management to ensure operational efficiency [2][3] Group 1: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company must adhere to the Company Law, Securities Law, and relevant regulations from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2] - The term "transaction" encompasses various activities, including asset purchases or sales, external investments, financial assistance, guarantees, leasing, and more [2][3] Group 2: Decision-Making Procedures - Transactions reaching certain thresholds must be submitted for board review and timely disclosure, including those where the total asset involved exceeds 10% of the latest audited total assets or where the transaction amount exceeds 10% of the latest audited net assets [3][5] - For transactions involving assets over 50% of the latest audited total assets or significant revenue/profit thresholds, shareholder meeting approval is required [5][6] Group 3: Reporting and Disclosure - Transactions that do not meet the specified thresholds may still require disclosure if deemed necessary by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8][9] - The company must provide audit or evaluation reports for transactions that meet certain criteria, ensuring transparency and compliance [13][14] Group 4: Additional Provisions - The document specifies that the company can exempt certain transactions from shareholder meeting procedures under specific conditions, such as receiving cash assets or debt relief [15] - The system will take effect upon approval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and will be interpret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11][11]
电科院: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0 09:45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749,094,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共分配现金红利3,745,470.93元(含税)。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9,094,18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000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45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
电科院: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1 11:24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 司章程》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公司章程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 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股东大会、监事会、监事 职权。公司原章程中涉及本公司监事会 及监事的条款同步进行调整。同时将 "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称"《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政法规的规定,制定苏 ...
电科院: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6 12:40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相关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时限 为:临时董事会召开 5 个工作日以前。因本次审议事项涉及公司治理,召集人及提案 人认为公司应尽快完成相应调整事项,时间紧急。根据《 ...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6-21 10:18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 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 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 投资决定。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 32 号) 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依据。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的? 创业板风险提示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 ...
西高院:西高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6-12 11:16
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 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Xi'an High Voltage Apparatus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 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 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 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 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