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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黎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6:3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 杨黎明先生为宁波东 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 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电线电缆行业及管理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杨黎明先生已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 ...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6:38
Core Viewpoint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resignation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t Ningbo Dongfang Cable Co., Ltd, aiming to enhanc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ability and protect shareholder rights [1]. Group 1: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system applies to all directors (including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personnel regarding various resignation scenarios [1]. - The resignation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must be formalized through written reports, with specific conditions for effectiveness based on company regulations [2]. Group 2: Conditions for Resignation - Directors can resign before their term ends, with the resignation effective upon the company's receipt of the resignation report [2]. - Senior management can also resign before their term ends, with similar conditions for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ir resignation [2]. - If a resignation leads to a board composition below the legal minimum, the resigning director must continue to fulfill their duties until a new director is appointed [2]. Group 3: Post-Resignation Responsibilities - Resigning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must complete all handover procedures within five days of their resignation or within a timeframe specified by the company [3]. - They are required to cooperate with the company in audits or investigations related to their tenure and must not refuse to provide necessary documents [3]. - The obligation of loyalty to the company and shareholders continues for two years post-resignation, especially concerning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3]. Group 4: Shareholding Regulations - Resigning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re prohibited from transferring their shares within six months post-resignation [4]. - There are restrictions on the percentage of shares that can be transferred annually during their tenure, with specific exceptions [4]. - Any commitments made regarding shareholding must be strictly adhered to by the resigning personnel [4]. Group 5: Accountability Mechanism - The board will review and determine accountability measures for any resigning personnel who fail to fulfill their commitments or violate their duties [5]. - The accountability may include compensation for direct losses and expected profit losses [5]. Group 6: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 - Any matters not covered by this system will be governed by relevant national laws and regulations [5]. - The board holds the authority to interpret and amend this system [5]. - The system will take effect upon approval by the company's board [5].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黎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6:3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杨黎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东方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电线电缆行业、管理的工作经验, 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 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 ...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惠琴)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6:38
(四)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 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黄惠琴,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东方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的工作经 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 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立华)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6:38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徐立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东方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四)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 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 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 ...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6:3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 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 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第 一 条 为 加强对宁波 东 方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办理相关事宜的程 序,根据《公司法》《证券 ...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6:3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 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 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6:3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机 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勤勉尽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 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五条 ...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6:3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规管理,建 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合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合规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等要求(以下统 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 准则而 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等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 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第二章 合规管理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树立并坚守以下合规理念: (一)合规是底线。合规是公司的生存基础,公司必须坚持一切经营管理行为符合 法律、法规和准则。合规是公司生存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全员合规。合规是公司全体工作 ...
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14 16:3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宁波东方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 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