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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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通知要求 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Zheng Quan Ri Bao· 2026-01-30 16:08
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提出,要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对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 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各地可给予容量电价。 三是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各地可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结合放电时长和顶峰时贡献等因素,建 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新型储能容量电价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为基础,根据其顶峰支撑能力按比例折算,折算比例与连续放 电小时数和系统最长净负荷高峰持续时段直接挂钩,真实反映储能对系统顶峰保障的实际贡献。"国家 电投集团经济技术研究咨询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李鹏认为,通过这一安排,新型储能在容量 机制中的政策身份更加清晰、收益预期更加稳定。 相较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的优势之一,在于可与电力系统"源—网—荷"各环节有效耦合、发挥功能。 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603357)党委常委、副院长刘世宇看来,此次《通知》针对其中的电网侧独立新 型储能明确容量电价机制,可能有以下考虑:从商业模式来看,发电侧新型储能服务于特定电源,与相 应电源联合调度或统一参与电力市场,并分享市场收益;用户侧 ...
两部门: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建立后 相关煤电、气电、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等机组不再执行原有容量电价
Jin Rong Jie· 2026-01-30 08:09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做好与容量电价政 策的衔接。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建立后,相关煤电、气电、电网侧独立新型 储能等机组,不再执行原有 容量电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在市场体系较为健全的基础上,对本通知出台后开工建设的 抽水蓄能 电站,统一执行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并参与电能量和辅助服务等市场、市场收益全部由电站获得。鼓励 633号文件出台后开工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自主选择执行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并参与 电力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