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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科(430718)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01-08 16:0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高科"、"发行人"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合肥高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 ...
合肥高科(430718) -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3-01-04 16:00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1 个月内,除不可抗力等因 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若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 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则公司应当在依照法 律、法规和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稳 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二、 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2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5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 年 1 月 5 日为触发日。 三、 本次稳定股价安排 依据稳定股价预案的安排,公司拟于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达成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证券代码:430718 证券简称:合肥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1 合肥高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