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ON(83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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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4-12-23 13: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55 3、 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审阅机 构。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 司 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 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 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 聘请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4、 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情况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 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廉洁从业 ...
旭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3: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7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丁杰 6.会议列席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刘勇、赵海军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 承诺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后财务数 据如下: | 项目 | 2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杰科技"或"公司")拟以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中 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7%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旭杰科技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旭杰科技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 (2024 年 8 月 28 日)前六个月至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披露之前一交易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 ...
旭杰科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7 楼 邮编:215123 电话:0512-68240861 传真:0512-68253379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本所及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做的声明及释 义同样适用于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法律意见书 专项核查意见 致: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根据 与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 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购买、出售资产的行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 日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 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柯 潘哲盛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柯 潘哲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 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本 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 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2024-12-23 13: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56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 司相关的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 务顾问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东吴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 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 ...
旭杰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4-12-23 13: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56 自本次交易事项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尽调工作已完成。2024 年 12 月 20 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议 案,并与本次交易相关方固德威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 (如需)。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况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12-23 13: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杰科技"或"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威")持有的 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旭德")47%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 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 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 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