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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4:02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3 日 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超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
方大新材: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2024-04-26 14:02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 司不动产(冀(2023)元氏县不动产权第 0000516 号)[原证号(冀(2017)元氏 县不动产权第 0000114 号)(冀(2019)元氏县不动产权第 0001474 号)]为相关 授信进行抵押。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 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 权票数为 0 票;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 ...
方大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莉)
2024-04-26 14:02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本人作为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出席了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 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参加公司 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层积极交流参与各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
方大新材: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6 14:02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9 年审 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35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0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4,910.14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 ...
方大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4:02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就公司现任独立 董事马莉女士、王春和先生、李小蓉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未在公司或者 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附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存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 ...
方大新材: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4-26 14:02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运作和管理。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公司营业收入中外销占比较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 公司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公 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 ...
方大新材: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6 14:02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 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我们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几个方面,对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 估。 一、 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合理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 ...
方大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4: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志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部署和责任目标,坚 持资本运作与实业发展并重的发展策略,全面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公司资 产质量,增强公 ...
方大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14 09:12
证券代码:838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志先生 二、议案审议情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3,41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55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 ...
方大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14 09:1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 3 层 电话:010-65288888 传真:010-65226989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 件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及以前发生或存在的合法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