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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药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5 08:24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118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练一些管理会(L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目 页 次 r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if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 1-6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电话:86(10) 5835 0011 传真:86(10) 583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辽宁春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 公告 ...
春光药装: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丽
2024-04-25 08:24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4-017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作为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 项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 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丽女士,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
春光药装: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08:24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4-022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处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 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 易所《北京证 ...
春光药装: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08:24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4-025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0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32,731.85 万元 ...
春光药装: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08:24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4-024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0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 2022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07,355.10 万元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 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 于上市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大华在近 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 ...
春光药装: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08:24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4-013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毕春光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董事长汇报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情况,对执行董事会决议和股 东大会决议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公司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和 ...
春光药装: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昊
2024-04-25 08:23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4-016 2023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我作为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 项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 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昊先生,198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09 年 8 月至 2012 ...
春光药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2024-04-25 08: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药装"或"公司")股票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春光药装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辽宁春光 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953 号),春光药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600 万股普通股(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6,503,713.2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496,286.79 元。 2022 年 12 月 12 日 ...
春光药装(838810) - 2023 Q4 - 年度业绩(更正)
2024-04-25 08:23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rrected operating revenue for 2023 is CNY 165,071,927.79, a decrease of 23.61%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s CNY 216,082,516.98[4]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by 64.68% to CNY 14,485,196.39 from CNY 41,013,230.25 in the previous year[4]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CNY 5,167,932.81, down 85.94% from CNY 36,749,294.34 year-on-year[4]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decreased by 73.08% to CNY 0.21 from CNY 0.78 in the previous year[4] Asset Management - The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increased by 5.55% to CNY 458,091,452.82 from CNY 433,992,572.72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period[5] - The weighted average return on net asset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items) is 1.83%, a decrease of 1.12 percentage point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figure[6] - The company adjusted accounts receivable and contract assets, leading to an increase in credit and asset impairment losses[6] Corporate Communication - The company has issued a risk warning in its previous earnings announcement on February 26, 2024[7]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has apologized for the inconvenience caused by the earnings report correction[9] - The financial data in the earnings report is subject to the final figures disclosed in the 2023 annual report[8]
春光药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04-25 08:23
证券代码:838810 证券简称:春光药装 公告编号:2024-028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现场投票方式的会议地点为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15:00—2024 年 5 月 15 日 15: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