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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昇药业: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2024-03-11 14:14
一、基本情况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海昇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4〕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 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 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 〔2024〕81 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 19.90 元,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就股份锁定作出相关承诺,现根据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 二、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 ...
海昇药业:关于拟调整稳价措施暨致歉的公告
2024-03-05 16:46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调整稳价措施暨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对于前期未审慎制定切实有效的稳价措施,未能充分考虑对 市场和投资者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研 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稳价方案,经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尽快发布。 后续公司将持续提升经营质效、完善公司治理、强化投资者回报, 以切实举措向市场传递"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充分保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共同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5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叶山海和叶瑾之出具的《关于拟调整 稳价措施的申请》。实际控制人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稳定公司股价 和提高公司价值的考虑,申请调整稳定股价措施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延长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期、提升投资者回报等措施。 ...
海昇药业: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1 10:12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9 日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2 月 28 日以电 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小青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职工代表 2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职工代表 25 人。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原职工代表监事滕忠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 ...
海昇药业: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2024-03-01 10:12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进行补充和 完善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对《关于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 案的议案》进行了修订。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 月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本次发行 ...
海昇药业: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2024-03-01 10:12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滕忠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4 年职工代 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 选举杨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止。 选举杨春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2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滕忠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现选举 杨春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 ...
海昇药业: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2-26 10:51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 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4〕81 号)批准,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 20,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 19.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98,000,0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 41,538,175.47 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6,461,824.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 035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 ...
海昇药业: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26 10:41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1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三、 本次稳定股价安排 依据稳定股价预案的安排,公司拟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 月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若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本次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稳定股价预 案承诺主体应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股票正式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第三年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 所致,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 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承诺主体应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 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北交所上市,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 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4 年 ...
海昇药业(870656) - 2023 Q4 - 年度业绩
2024-02-25 16:00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23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 年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215,201,819.65 | 264,415,476.77 | -18.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85,472,807.92 | 112,680,976.01 | -24.15% | | 东的净利润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84,363,099.12 | 109,561,624.79 | -23.00% |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 | | | | 损益的净利润 |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1.42 | 1.88 | -24.4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 32.68% | 46.77% | - | | 益率%(扣非前) |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 32.26% | 45.47% | - | | 益率% ...
海昇药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6 07:36
关于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获授权主承销商")的委托,担任浙江海昇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海昇药业")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见证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现就本次发行的超额配 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