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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00015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宝海)


2025-03-24 13:02
1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 董事会会议9次,其中现场出席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8次,没有委托或 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宝海,西北工业大学机电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航 空发动机先进制造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本人长期从事计算 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五轴数控加工以及智能制造技术的研究工作,现 兼任陕西省计算机学会智能制造专委会主任、陕西省工业工程与管理 学会理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能制造专委会委员。本人同时还兼任 江苏宇航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宝海) 作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4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中联重科(000157)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3-24 13: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经营的决策程序、依 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在维护 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 理制度等工作中发挥了监督的作用。 3、对公司董事、执行层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执行公司职务是否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监督,未发现违法 及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4、正确、有效的行使监事会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 大会,及时了解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资料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5、对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 并对公司日常财务状况进行了定期检查。 二、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在维护公司利益、 股东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 作中发挥了监督的作用。其具体情况为: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分拆所属子 ...
中联重科(000157) -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03-24 13: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报告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 --- | --- |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 年 03 月 24 日 | | 审计机构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报告文号 |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6021 号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齐、刘若玲 | 审计报告正文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联重科"或"公司") 的财务报表,包 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联重科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联重科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 ...
中联重科(00015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3-24 13: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成虎先生、黄国滨先生、吴宝海 先生、黄珺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成虎先生、黄国滨先生、吴宝海先生、黄珺女 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
中联重科(000157) - 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3-24 13:01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5-012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务并对外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联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农 机")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加速资金回笼、降低经营风险,结合中联 农机 2025 年度经营规划,公司拟批准中联农机开展下游客户金融业 务并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为期不超过 36 个月,担保对象为中联农机下游经销商及终端客户,同时授权中联农 机管理层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一、下游客户金融业务介绍 (1)经销商 中联农机的经销商在购买中联农机产品过程中,通过中联农机合 作的金融机构办理保兑仓、经销E贷、购机贷款等融资方式向中联农 机支付购机款,中联农机对经销商的上述融资行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 供担保。 (2)终端客户 中联农机的终端客户在购买中联农机产品过程中,通过中联农机 合作的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购机贷款等融资方 式向中联农机支付购机款, ...
中联重科(000157)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3-24 13: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 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 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 ...
中联重科(000157) - 关于2024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


2025-03-24 13: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5-009 号 关于 2024 年度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及概况 1、应收账款,777户,金额252,288,373.61元; 2、其他应收款,9户,金额2,345,495.25元; 本次资产核销共计786户,金额合计254,633,868.86元,主要原 因是上述应收款项的债务人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等,公司虽已 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应收款项进行备 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了备查账目并归档作为账销案存资产 管理,保留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发现对方有偿债 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会计处理的过 ...
中联重科(000157) - 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


2025-03-24 13:01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批准及授权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 开展保兑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5-011 号 根据中联重科安徽工业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车辆公司") 经营发展的需要,为加速资金回笼、降低经营风险,结合工业车辆公 司 2025 年度经营规划,公司拟批准工业车辆公司开展保兑仓业务, 并对外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为期不超过 6 个月的担保,同时 授权工业车辆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一、保兑仓业务情况介绍 保兑仓,是指银行向生产企业(卖方)及其经销商(买方)提供 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载体的金融服务。具体操作方式是:银行向经销 商(买方)收取一定比例(最低不少于30%)的承兑保证金,银行开 出以经销商(买方)为付款人、生产企业(卖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 兑汇票,专项用于向生产企业(卖方)支付货款。经销商(买方)每 次提货需先向银行交存货物对应金额的保证金,银行在经销商(买方) 存入保证金的额度以内签发发货通知,生产企业(卖方)只能凭银行 ...
中联重科(000157)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3-24 13:01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25-023 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系根据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 ...
中联重科(0001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3-24 13:01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等人员进行了充分有效 的沟通,沟通事项包括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审计 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审计工作相关事项的汇报,并对部分 审计事项提出建议。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相关约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 告的工作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鉴证意见。 2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委员会的作 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