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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公告
2025-04-25 12:1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 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 对发生减值的资产,以该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资产减值 准备。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 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提取和转回减值准备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和转回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1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议 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5 12:13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4 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设立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 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0796417077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 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其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原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 已按照相关规定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公告
2025-04-25 12:13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09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目前,公司股价处于破净阶段,公司于同日发布了《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为增强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与长期投资意愿,公 司在兼顾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目标的前提下,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如 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337,602.0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53,199,832.81 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不送红股, ...
冠城新材(600067) - 关于对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5-04-25 12:13
关于对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35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地址 - 报告编码:津25DV477 目 录 一、 关于对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1—3 = 二、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35 号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城新 材)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5-04-25 12:13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新材 请年审会计师对该报告中公司填报的内容核实并确认。 年审会计师是否已核实确认:√是 □否 年审会计师姓名:陈小勇、章育玲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 | | |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因并购北京太阳宫房地产 | | 商誉净额为 1,051,922.18 元,金额较 | | | 未减值不适 | 累计已计提减值准备 | | 开发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 | 不存在减值迹象 | 小,且尚有剩余物业可售,公司判定 | 否 | | | | | | | | | | 用 | 4,02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4-25 12:13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编号:临2025-014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为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的下属 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创鑫") 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下属子公司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 97,500 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实 际为江苏大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3,945.63 万元; (2)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向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最高限 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含下属控 股公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5 12:13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吴清池先生、薛黎曦女士、张白先生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并由吴清池先生担任召集人。 2024年6月27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由周到先生、薛黎曦女士、胡超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 二分之一,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周到先生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 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年度内定期报告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5 12:13
2024 年,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为陈玲女士、吴清池先生、张白先生,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 周到先生、胡超先生。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前述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5 12:13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 整,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影响如下: | 受影响的 | 2023 | 年度(合并) | | 2023 | 公司) | 年度(母 | | | --- | --- | --- | --- | --- | --- | --- | --- | | 财务报表 | | | | 调 | 调 | 影 | |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影响数 | 整 | 整 | 响 | | | | | | | 前 | 后 | | 数 | | 营业成本 | 8,623,482,135.35 | 8,624,126,422.47 | 644,287.12 | 0 | 0 | 0 | | | 销售费用 | 179,391,360.60 | 178,747,073.48 | -644,287.12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5 12:13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新材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 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