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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600067) - 独立董事陈玲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5 12:49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了全部股东大会,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参 加了全部董事会,未发生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会议审议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 体资料并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出席董事会会 议时,积极参与有关议题的讨论和表决,尽己所能,提出相关参考建议,有力地 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也给予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本人工作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签署表决票,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 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陈玲女士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玲,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17 年 1 月 至 2024 年 6 月任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经济利益、产生程序等方面与公司独立,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 的 ...
冠城新材(600067) -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5 12:49
独立董事张白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3、参加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董 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参加各专业委员会就公司经营情况 及财务状况、董监高任职资格等重大事项专门会议,并在专业委员会会议上全部 投赞成票,审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1)审计委员会 本人张白,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注册会计师;兼任中国商业 会计学会理事、福建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任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经济利益、产生程序等方面与公司独立,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 的限制,且任职及兼职情况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了全部股东大会,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参 加了全部董事会,未发生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会议审议 ...
冠城新材(600067) - 独立董事周到先生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5 12:49
独立董事周到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到,现任京洲联信(深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聚 鑫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2024 年 6 月至今任冠城大通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经济利益、产生程序等方面与公司独立,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 的限制,且现任职及兼职情况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 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全部的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未发生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会议审议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获取具 体资料并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出席董事会会 议时,积极参与有关议题的讨论和表决,尽己所能,提出相关参考建议,有力地 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也给予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本人工作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向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2025-04-25 12:14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3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战略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下属 控股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 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 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东方资产、北京农 投保理等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 授信额度(含外币授信),其中,公司(母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2 亿元。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及地 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发贷、项目贷款、经营性物业贷、 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并购贷款等授信业务(具 体业务品种以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审批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及下属 控股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来确定,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5 12:14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2013 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 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 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设立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 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0796417077 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 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 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座 10 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 2024 年末, 在北京市、上海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筹划出售房地产开发业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公告
2025-04-25 12:14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出售房地产开 发业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 持有的 12 家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转让至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指定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5 本次交易方式为现金出售资产。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结合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5]D-0833 号】及《关于<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拟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审核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 [2025]D-0236 号】的财务数据情况,经审慎评估,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程 序,并将其转为一般关联交易事项继续推进。 公司正继续推进本次交易事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公告
2025-04-25 12:13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09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目前,公司股价处于破净阶段,公司于同日发布了《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为增强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与长期投资意愿,公 司在兼顾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目标的前提下,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如 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337,602.0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53,199,832.81 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不送红股,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4-25 12:13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编号:临2025-014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为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的下属 控股子公司;被担保人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创鑫") 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下属子公司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 97,500 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实 际为江苏大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3,945.63 万元; (2)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向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申请最高限 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含下属控 股公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5 12:13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新材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 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公告
2025-04-25 12:1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 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 对发生减值的资产,以该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资产减值 准备。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 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提取和转回减值准备情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和转回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11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议 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