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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如发现所审议事项 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 其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 ...
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 ...
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关联交易,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 1 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 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 ...
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
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0: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 作的机构,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五条 ...
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永鼎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配股、增发、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
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 ...
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 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 息披 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
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5 10:3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本节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 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 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 组合。 本制度所称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 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和衍生品 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
永鼎股份(600105) - 永鼎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0:32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完善经理层的工作制度,规范 总经理的管理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以确保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运作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受董 事会委托,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 3 名,财务总监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经董事会聘任可以 兼任总经理。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 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