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HC(600162)
Search documents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09:1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 ...
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30 09:1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锦棋 庞磊 甘小月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 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 沟通。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 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 页)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30 09:11
|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 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 --- | --- | |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 | | 案; |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 公司形式的方案;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 |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 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 | |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 交易等事项; |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 |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 | 置; |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 |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 | 的会计师事务所; | |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09:1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4 名监事全部参与现场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1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1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30 09:11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19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 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等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
香江控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3-10-30 09:1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相关 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 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 翟美卿 | 修山城 | 翟栋梁 | | | --- | --- | --- | --- | | 刘根森 | 范 | 菲 | 陈锦棋 | | 庞 | 磊 | 甘小月 | 吴光辉 | ...
香江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2023-10-30 09: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锦棋 庞 磊 修山城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十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 如下: 经我们核查并对其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组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 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 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根据其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及《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
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23-10-30 09:11
独立董事: 陈锦棋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 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在 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庞 磊 甘小月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 ...
香江控股: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0-30 09:1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Heungkong Holding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 融大厦32楼-A1 邮政编码:5180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临沂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临体改[1993]第 28 号文批准, 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山东省临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根据国务院国发[1995]17 号和山东省鲁政发[1995]126 号文件精 神,公司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于 1997 年 1 月 29 日依法办理了重新 登记手续,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2006 年 11 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住所 地由山东省临沂市搬迁至广 ...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30 09:1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 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