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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2024-04-14 08:4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 慎性原则,为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拟新增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的单项认定,新 增合同资产低风险组合,规范工程类项目合同资产及应收 账款按客户类型分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现就 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综合评估了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同性质业务合同资 产的客户类型、结算资金来源、回款周期、历史坏账核销 情况以及前瞻性信息,原有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已无 法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当前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实际信 用风险情况。 为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历史信用损失 经验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判,参照相近行业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会计估计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新增合同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的单项认定,新增合同资产低风险组合,进 一步细化了工程类项目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型分 类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情况 (一)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1.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 ...
泉阳泉: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14 08:48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编号:临 2024-010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度不满足规定的 利润分配条件,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公司 2023 年度不满足规定 的利润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 ...
泉阳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4 08:4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大华核字【2024】001100758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7588 号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 ...
泉阳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4 08:48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 2024—012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3 年度的经营 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452,070,422.78 元,其中: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5,008,028.31 元;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8,704.54 元;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568,735.56 元;冲回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66,787,466.39 元;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43,768.25 元;计提合同资产 ...
泉阳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2024-04-14 08:4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759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录 页次 一、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1-10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会 计 政 策 、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7590 号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吉林泉阳泉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情况出具本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并确保其真 实 ...
泉阳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14 08:4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变更前,泉阳泉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 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二、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 16 号相关要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因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交易,如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 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 ...
泉阳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建军)
2024-04-14 08:4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何建军 作为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在 2023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何建军,历任吉林正大实业有限公司会计;吉林粮食集 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四平巨元瀚洋板式换热器公司 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吉林赛伯乐绿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合伙人;吉林省英飞尼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苏州嘉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本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二、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尤其是 1 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更加明确了独立董事的 三重角色定位,即监督者、咨询专家、决策者定位,进一步 明 ...
泉阳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2024-04-14 08:4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6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62 号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
泉阳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14 08:48
吉林泉阳泉股份 二〇二四 经核查独立董事丁俊杰、何建军、王冠群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吉林泉 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丁俊杰、何建军、王冠群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泉阳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俊杰)
2024-04-14 08:48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历任北京广播学院教师、新闻系副主任、新闻传播 学院院长;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现任中国传媒 大学教授。 本人丁俊杰,作为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在 2023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具 体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同时,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不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沐职报告 独立董事 丁俊杰 (三)与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 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共 2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 1 出席,包括现场出席 2次和通讯出席 19 次,无一次出席, 在所有出席董事会会议上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还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