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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8月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05 09:41
嘉化能源(SH 600273,收盘价:9.16元)8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年8月5日在公司南湖区南湖大道槜李路嘉南美地1号楼2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文件。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5年1至6月份,嘉化能源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化工行业占比74.3%,能源占比18.35%,其他业务占比 5.74%,港口业务占比1.61%。 ...
嘉化能源:上半年归母净利润5.81亿元,同比增长9.64%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05 09:33
8月5日,嘉化能源披露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0.06亿元,同比增长8.31%;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5.81亿元,同比增长9.64%;基本每股收益0.4301元。同日,该公司发布2025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
嘉化能源(6002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5 09:3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嘉化 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凡有《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 的,不得担任董事。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可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
嘉化能源(60027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5 09:3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经营班子其他成员,但兼任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经理人员 的职责、权限,保障其高效、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 即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总经理经营班子是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
嘉化能源(60027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5 09:3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进 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嘉化能源(6002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5 09:3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
嘉化能源(6002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5 09:3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一)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嘉化能源(60027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5 09:3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七)其他投资事项。 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 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本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 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 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的行为。 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 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 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按相关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执行。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根据 《中华人民 ...
嘉化能源(600273) -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5 09:3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为规范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可对如下信息进行暂缓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 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危害国家安全 的,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可对如下信息进行豁免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 息,按照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 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该信息。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 ...
嘉化能源(60027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5 09:3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完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运作机制,保障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嘉 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