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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5 15:09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五年四月 致: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恒丰纸业")委托,担任恒丰纸业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丰纸业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专项核查意 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
恒丰纸业(600356)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5-04-25 15:0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 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以下简称"《廉洁从业 意见》")的有关规定,就中银证券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中银证券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 第三方的行为。 1 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中银证券对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市公司在本次 ...
恒丰纸业(600356) -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5 15:0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 1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报告所 必需的资料,并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 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 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 尽职调查,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义务。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通过对《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详尽核查和深 入分析,就本次交易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对恒丰纸业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 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 ...
恒丰纸业(600356)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5 15:0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 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 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的核查情 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变动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应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造成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填补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 ...
恒丰纸业(600356) - 标的公司两年一期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278号)
2025-04-25 15:09
目 录 | | | | 二、财务报表……………………………………………………… | 第 | 6—13 | | 页 | | --- | --- | --- | --- | --- | |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第 | | 6—7 | | 页 | |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 | 第 | 8 | 页 | |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第 | 9 | 页 | |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 10—13 | |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 | 14—103 | | 页 |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锦丰纸业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10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
恒丰纸业(600356)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2025-04-25 15:09
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 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 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在充分尽调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 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 调查义务,对委托人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 (三)本独立财务顾 ...
恒丰纸业:拟购买锦丰纸业100%股权
news flash· 2025-04-25 14:35
恒丰纸业(600356)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华持有 的锦丰纸业100%股权,交易价格为2.68亿元。发行价格为8.37元/股,发行数量为3202.58万股。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恒丰纸业将持有锦丰纸业100%股权。 ...
恒丰纸业(600356) - 恒丰纸业关于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变更的公告
2025-04-22 07:54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 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目前审计进度,预计 《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完成时间晚于预期,本 着谨慎性原则和为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 的准确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均变更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11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1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和《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的变更,及时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恒丰纸业(600356)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8 10:30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牡丹 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时代 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杨静律师、陈秋红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承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 ...
恒丰纸业(600356) - 恒丰纸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08 10:30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5-010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0,216,30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3.547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