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hai Spring(60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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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板块11月11日涨0.37%,盖世食品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1.59亿元
Zheng Xing Xing Ye Ri Bao· 2025-11-11 08:37
Core Viewpoint - The food processing sector experienced a slight increase of 0.37% on November 11, with Gais Food leading the gains, while the overall market indices saw declines [1]. Group 1: Market Performance - The Shanghai Composite Index closed at 4002.76, down 0.39%, and the Shenzhen Component Index closed at 13289.0, down 1.03% [1]. - Gais Food's stock price rose by 4.89% to 15.86,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270,200 shares and a transaction value of 419 million yuan [1]. Group 2: Individual Stock Performance - Other notable gainers included: - Kangbiter, up 4.65% to 18.92,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53,400 shares and a transaction value of 99.55 million yuan [1]. - Babi Food, up 4.43% to 32.08,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167,500 shares and a transaction value of 530 million yuan [1]. - Haixin Food, up 3.12% to 5.29, with a trading volume of 397,300 shares and a transaction value of 208 million yuan [1]. Group 3: Capital Flow - The food processing sector saw a net outflow of 159 million yuan from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while retail investors contributed a net inflow of 100 million yuan [2]. - Gais Food had a net inflow of 25.86 million yuan from retail investors, indicating strong interest from individual investors [3].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6 08:16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一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 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以及各自工作规则运作。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6 08:16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关联交易 行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交易管理的负责机构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秘办")负责关联人名单的 登记和更新工作,并通过上交所有关系统填报关联人信息;根据公司业务情况, 组织关联交易的审议、信息披露等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应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指定专人 负责日产关联交易合同、执行等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向财务部门报送执行情况、 预计情况。 公司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的预计、调整、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 工作,并按季度将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董秘办。 第三条 董秘办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保 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并按本制度的规定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6 08:16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修订 1 / 54 | 第一章 | 总则 | | 4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 6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11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1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6 08:16
(2025年11月修订)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现根据我国 《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原则上不对外提供担保,如确实因公司发展需要,并且所提供 担保可以对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带来利益的,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本《制 度》的规定提供对外担保。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但不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债务 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所负的债务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当其不履行相关债务时,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抵押、质押和具有担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等隐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6 08:16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我国《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或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在境内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包括: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八)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6 08:16
第一章 总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保证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我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 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 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6 08:16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前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我公司股东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等的规定。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的我公司股份比例、持有期 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持股变动报告及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配偶、父母、子女及为其持有证券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 (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 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 个交易日内; 第一条 为规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我公司"、"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春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06 08:15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2025年11月) 为规范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行为,提高公司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 ...
*ST春天(600381) -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11-05 10:00
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树成 ·青海树人 · 四川树业 │ www.shurenlawfirm.com <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春天"或"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 14:00 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 12 号 4 楼会议室召开,青海树人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海春天委托,指派王雁、蒲文茜律师出 席本次会议,并就本次会议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声 明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 ...